解读美国SEC主席详谈链上发行、托管与交
280 2025-05-14
这两年你要说美国SEC跟加密行业关系好,那基本等于说老虎信佛爱吃素。大部分时候,SEC的态度不是“你先别做”,就是“你敢做,我就敢起诉”。但现在画风似乎有点变了。
5月12日,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主席 Paul S. Atkins 在“加密资产圆桌会议”上做了一场内容密度很高的讲话。乍看是一次行业交流,实则是对过去几年SEC加密监管模式的系统性反思。更重要的是,他用近一个小时,把“链上证券”的监管逻辑,重新讲了一遍。
如果用一句话总结他这场讲话的基调,那就是:规则应该写清楚,不该靠执法吓人。
这是SEC近年来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加密资产发行、托管和交易的“专门监管框架”,并承认现行规则不适用于链上资产。这对整个Web3行业来说,是一次不可忽视的信号。
这几年SEC在Token发行上的策略几乎是“默认非法”,但又不给合法路径。大部分项目只要敢碰美国投资人,就得做好应诉准备。哪怕你想合规,走S-1、Reg A的注册路径,也常常卡在表格本身不适用。
S-1 是美国企业IPO时填写的标准注册文件,要求详尽披露高管薪酬、资金用途、公司治理结构等内容;Reg A(Regulation A)则是针对中小型发行人设计的轻量化注册豁免机制。但对于多数Web3项目来说,这两套工具都显得过于笨重甚至不适配,比如Token项目没有传统公司架构,资金用途常常是链上自动执行,很多核心内容没有办法“预写”。
Atkins主席这次说得很直白:现行证券发行的披露要求,不该强行套到链上资产上。“方钉不该硬塞进圆孔”,这句他在演讲里直接说了。他提出要推动专门适用于加密资产的注册豁免、披露模板和安全港条款,探索更现实的监管路径。
他还特别点出了SEC过去的“鸵鸟式管理”:一开始装看不见,希望行业自己灭亡,后面又一头扎进执法,用个案制造威慑,但始终没有建立统一的规则。现在他说清楚了——规则要由委员会通过,不再靠“即兴执法”。
加密资产的托管问题,这几年其实就是“谁来管”的问题。传统金融机构被 SAB 121 吓退,自托管又没有法律地位,结果很多基金、机构想参与链上资产配置,最后被卡在托管环节。
SAB 121 是SEC工作人员2022年发布的一份会计公告,要求公司把托管的客户加密资产计入自己资产负债表中,导致监管风险陡增。其本意是为了保障用户资产,但实际效果是让大多数银行、券商退出了加密托管市场。
现在SAB 121已经被撤销,这次主席也明确表示这份文件“不合法、未经审批、影响恶劣”。但更重要的是,他开始谈下一步怎么修。
他指出:只要安全性足够,技术能力可以替代传统托管资质。在某些前提下,自托管也可以是合规选项。这其实为DeFi平台、钱包厂商、甚至是链上资产管理项目打开了合规可能性。
此外,他还批评了“特殊目的经纪商”(Special Purpose Broker-Dealer)制度设计失败,只批了两家、效果不佳。他暗示这套机制要重构,也就是说,未来托管和交易的合规路径,有可能重新整合、降低门槛。
SEC长期对链上资产交易持强监管立场,尤其是在“是否属于证券”这道坎上,让大多数Token项目走上了“不落地、不合规、不敢上线”的死循环。
这次讲话中,Atkins主席的说法是明确松绑的。他提出要让 ATS(Alternative Trading Systems)平台支持证券与非证券的混合交易。
ATS 是美国监管体系下对证券类交易平台的一个分类,可以理解为“非上市交易所”,很多数字资产平台曾试图注册成为ATS,以提供合规交易能力。但目前ATS制度并未针对加密资产作出清晰定义,导致多数平台望而却步。
主席还特别强调“豁免机制”的必要性。也就是说,如果一个项目因为技术创新或结构特殊,暂时无法满足所有合规要求,SEC可能提供一定条件下的测试空间。这不是放任自流,而是有条件、可监督、可试错的合规通道。
这次讲话最大的意义在于,它不是对某个项目的判例说明,也不是某位委员的个人意见,而是SEC主席在委员会授权下,第一次完整表述了加密资产监管应有的逻辑。
这背后的政策底色也很清晰:特朗普政府希望美国成为“全球加密之都”,而SEC作为核心金融监管机构,不再能装作加密资产是边角业务。
未来几年内,链上证券、稳定币、RWA、Token支付平台这些方向,可能会成为SEC新规则下的试点窗口。而创业者与项目方也必须从原来的“绕监管”模式,转入“设计内生合规”的状态。
从实务角度看,我们会建议:
第一,留意S-1、Reg A等发行路径的结构调整。如果SEC推动加密专属披露规则,项目方就可以合理选择注册豁免方式,而不必每次都从美国境外发币开始规避。
第二,重视托管合规性的筹备。不管是链上钱包、自托管系统,还是依赖第三方服务商,都需要尽快评估其在新规则下的合规边界。
第三,关注ATS及相关交易平台的政策调整。如果你是做交易所、做撮合产品的项目,现在可能是结构设计重新上桌的窗口期。
第四,认真评估项目是否适用于“有条件豁免”机制。一些早期项目,可能不适合全面注册,但可以通过规则豁免获得落地路径。这是合规路线,不是灰色通道。
这次讲话不是宣布加密行业“可以做了”,而是提供了做的方式可以谈了。